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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新疆后,为稳定南疆经济秩序、彰显经济主权,清廷在南疆仿照准噶尔时期的旧普尔钱发行了新普尔钱。清廷通过使用备铸炮位铜及回收和改铸旧普尔钱铸得了新普尔钱。钱局的设置受政治、经济、资源等因素影响。为满足南疆铸币的长期需要,清廷制定了回众贡赋铜、选任采铜伯克监督回众采铜、在铜矿开发地设立铜厂,并令屯田绿营兵开采等政策以资铜矿开发与铸币需求。钱币的形制、重量等亦受铜开采量影响。乾隆三十九年(1774)南疆铸币政策与铜矿开发政策的稳定反映出乾隆朝南疆经济秩序的稳定。
Abstract:After the pacification of Xinjiang in the 24th year of the reign of Emperor Qianlong, to stabilize the economic order and highlight the economic sovereignty over Southern Xinjiang, the Qing government issued new Puerqian coins in southern Xinjiang in imitation of the old Puerqian coins in the Junggar period. The Qing government made the new Puerqian coin by using the prepared gun position copper and recycling and recasting the old Puerqian coin.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oinage bureau was affected by political, economic, resource, and other factors. To meet the long-term needs of minting coins in southern Xinjiang, the Qing government formulated policies such as paying tribute to the Hui people, appointing Burke to supervise the mining of copper by the Hui people, setting up a copper plant in the copper development area and ordering the garrison troops(to cultivate and guard the border areas)to mine to meet the needs of copper development and coinage. The amount of copper mining also affected the shape and weight of coins. The stability of the minting and copper development policies in southern Xinjiang in the 39th year of the reign of Emperor Qianlong reflected the establishment of economic order in southern Xinjiang during the Qianlong Dynasty.
[1]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档案系中国政治制度教研室.清代的矿业:上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3:前言1-2.
[2]魏源.圣武记[M]//魏源全集:第3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
[3]傅恒.钦定皇舆西域图志[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00册.中国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4]傅恒.平定准噶尔方略[M]//故宫博物院.故宫珍本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
[5]官修.清高宗御制诗三集:第8卷[M]//故宫博物院.故宫珍本丛刊.海口:海南出版社,2000:342.
[6]丁进军.清代新疆货币档案(上)[J].历史档案,2012(1).
[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乾隆朝满文寄信档译编[M].长沙:岳麓书社,2011.
[8]官修.清实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6.
[9]和宁.回疆通志[M]//中国西北文献丛书.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
[10]王树枏,王学曾,纂.袁大化,修.新疆图志[M]//续修四库全书:第64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1]官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第175卷[M]//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中国台北:文海出版社,1991.
[12]官修.钦定皇朝文献通考[M]//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32册.中国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374.
(1)参见穆渊《清代前期北疆的制钱与铸局》,《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第42-47页。
(2)参见路文彩、邓绍辉《试论清代新疆矿业兴衰之因》,《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第25-27页;牛海桢、李晓英《清代南疆地区实行的普尔钱制度》,《伊犁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第61-65页;王洁《清朝治理新疆的民族经济政策研究》,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39-41页;王永生《清代阿克苏局及其铸钱研究--清代新疆铸钱局研究之一》,《中国钱币》,2008年第4期,第10-15页;吴元丰《清乾隆年间新疆新普尔钱的铸造流通及其作用》,《西域研究》,1997年第1期,第40-43页;穆渊《清代新疆货币史》,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8-57页。
(3)参见王坤敏《清朝新疆的财政治理研究(1759-1911)》,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9年。
(1)参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75页。
(2)参见《清实录》第16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599页。
(3)参见《清朝通志》第89卷,载王云五《万有文库》第2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7276页。
(4)本文所指“回人”“回众”系指清朝统一新疆后对天山南路信仰伊斯兰教民众的泛称。
(5)参见惠男《萨木萨克早年经历考:清朝在喀什噶尔与中亚帕米尔以西的政治困境,1759-1784》,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20年第109期,第1-39页。
(1)参见赖毓芝《“铸造”疆域:圣彼得堡冬宫博物馆藏乾隆时期二匣回疆钱币研究》,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中国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8年第101期,第1-46页。
(2)参见《奏报叶尔羌铸造钱文所耗铜斤数目折》,乾隆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871-004。
(3)参见《奏在喀什噶尔地方试采红铜折》,乾隆二十七年三月初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32-026。
(4)参见《奏派员勘探乌什地方附近均无铜矿并轮派回子到拜城地方采铜折》,乾隆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09-007。
(5)参见《奏请在布古尔库尔勒等处分设专管采铜事务伯克并赴拜城地方采铜折》,乾隆二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00-016。
(6)参见《奏补放库车管理挖铜事务伯克折》,乾隆三十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176-014。
(1)参见和宁《回疆通志》第7卷,载《中国西北文献丛书》第1辑《西北稀见方志文献》,兰州:兰州古籍书店,1990年,第223页。
(2)参见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45-146页。
(3)参见《奏阿克苏等七城所交红铜鼓铸新钱按价发给官兵回子以便流通折》,乾隆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01-031。
(4)参见陈锋《中国财政通史》第7卷《清代财政史》上,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669页。
(5)参见傅恒《钦定皇舆西域图志》,中国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687-707页。
(6)参见《奏报增加阿克苏采铜回子并增设伯克等情折》,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15-031。
(7)参见《为著准添设采铜回子伯克民户伊等应交官粮准其豁免停止采铜后再行征收事》,乾隆二十七年正月十六日,满文上谕,档号:03-18-009-000030-0003-0018。
(1)参见《奏请在布古尔库尔勒等处分设专管采铜事务伯克并赴拜城地方采铜折》,乾隆二十六年十月二十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00-016。
(2)参见《奏不必多派库车沙雅尔等处回子去采铜应务农为主折》,乾隆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33-025。
(3)参见《奏报巡查阿克苏所属驿站及回子采铜情形折》,乾隆二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41-001。
(4)参见华立《清代新疆农业开发史》,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51-155页。
(5)参见《奏将阿克苏乌什等城采铜铸钱之处议定陈明折》,乾隆二十七年二月二十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928-021。
(6)参见托津《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第175卷《户部钱法·直省鼓铸》,载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65辑,中国台北:成文出版社,1991年,第8106页。
(7)参见《奏将乌什应交铜运往阿克苏折》,乾隆二十九年二月初七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1-2074-022。
(1)参见《奏由库车沙雅尔选派回子专门采铜等情折》,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179-001。
(2)参见《奏请免库车沙雅尔二城采挖红铜回子应纳粮石折》,乾隆三十一年四月初七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186-011。
(3)参见《奏增派乌什绿营兵及回民采铜以利铸钱折》,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三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208-039。
(4)参见《奏派出屯兵回子采铜铸钱以充盐菜银两等情折》,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初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227-030。
(5)参见《奏报乌什官兵采挖红铜数目折》,乾隆三十三年正月二十六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3-2258-045。
(6)参见《奏裁减乌什采铜回子由屯田绿营兵内增派等情折》,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250-038。
(7)参见《奏报赛喇木采获铜斤数目折》,乾隆三十四年正月初三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3-2304-034。
(1)参见吴元丰《清乾隆年间新疆新普尔钱的铸造流通及其作用》,《西域研究》,1997年第1期,第43页。
(2)参见《奏将乌什采铜官员交部议叙并赏给兵丁盐菜银折》,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5-2443-002。
(3)参见《奏乌什屯田采铜绿营官兵换班并请照例借给银两撤回原营折》,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7-2703-018。
(4)参见张洋《嘉道时期南疆办事大臣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7年,第25页。
(5)参见《奏叶尔齐木改写叶尔羌并将普尔钱上叶尔奇木字样亦改铸折》,乾隆二十六年八月二十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79-1895-027。关于“叶尔启木”钱更名的考证,详见张心雨、毛智周《乾隆“叶尔启木”钱更名考证》,《中国钱币》,2021年第1期,第24-27页。
(6)参见《奏请从西安调取高铜到叶尔羌铸造钱文折》,乾隆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196-036。
(7)参见吴元丰《清乾隆年间新疆新普尔钱的铸造流通及其作用》,《西域研究》,1997年第1期,第41页。
(8)参见《奏阿克苏钱局迁至乌什请将钱交(文)上所铸阿克苏字样改为乌什折》,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初三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2-2208-043。
(1)参见《奏将乌什钱局铸获铜钱交官员解送叶尔羌折》,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85-2484-024。
(2)参见《奏请于乌什多铸钱文以节省国帑折》,乾隆三十九年正月初六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0192-3177-010。
(3)参见陈柱《试论准噶尔汗国与清朝西北疆域的开拓和治理》,《中国边疆学》第7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23-140页。
(4)参见刘文鹏《论全球史观下的“满洲殖民主义”》,《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第138-144页;刘文鹏《回到国家建构--对清代历史研究中帝国主义路径的再分析》,《史学理论研究》,2017年第2期,第96-105页。
(5)参见[美]米华健《嘉峪关外:1759-1864年新疆的经济、民族和清帝国》,贾建飞译,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7-18页。
(6)See Peter C.Perdue.China Marches West:The Qing Conquest of Central Eurasia,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基本信息:
DOI:10.13568/j.cnki.issn1000-2820.2025.01.007
中图分类号:F426.1;F822.9;K249.3
引用信息:
[1]万学慧.乾隆朝南疆铜矿开发与铸造新普尔钱政策[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53(01):53-61.DOI:10.13568/j.cnki.issn1000-2820.2025.01.007.
基金信息: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时期中国经济重心东移研究”(24VRC040)